三大宣言:俗稱開放近用的3B (三項文件的英文名稱均以 B 開頭)
(1)2002年2月的布達佩斯開放近用提議(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,簡稱BOAI)
開放近用的三大主軸:
①使用者的權利:閱讀、下載、複製、散布、列印、檢索內容,連結與爬梳內容,將內容置入資料庫等合法用途。
②障礙排除:除了上網本身,沒有費用、法律、技術等障礙。
註:技術限制,例如:Microsoft Windows;只能用筆電讀取
③作者權利:複製及散布的限制,以及著作權法的施行範圍,僅限於控制內容的完整性、姓名權。
考試重點!!!
此文獻認定的開放近用係指,在公眾的網際網路被免費取用,並授予使用者能夠:
①閱讀 (read)
②下載 (download)
③複製 (copy)
④散布 (distribute)
⑤列印 (print)
⑥檢索內容 (search)
⑦連結至原來的網頁 (link to the full texts of these articles)
⑧爬梳內容供檢索之用 (crawl them for indexing)
⑨置入軟體當成資料之用 (pass them as data to software)
⑩其他的合法用途 (use them for any other lawful purpose)
(2)2003年4月的畢士大開放近用出版宣言(Bethesda Statement on Open Access Publishing)
擴大開放近用的內涵:
①使用者權利:免費、不能撤回、全球性、永久的近用權。
②印本:同意少量、個人用途的印本。
③公開典藏:以標準的檔案格式、以跨平台及長期典藏等原則,寄存在多個由知名單位(例如:學術單位、學會、政府機構)支援的線上典藏所。
(3)2003年10月的柏林宣言(Berlin Declaration on Open Access to Knowledge in the Sciences and Humanities):由德國馬普學會發起
該宣言認為開放近用必須滿足兩個前提:
①公共授權(public license):
作者及著作所有權人授權所有人近用其作品,免費、不能撤回、全球性的權利。只要使用者清楚標示作者姓名,就允許使用者不拘目的(包括商業目的),以任何數位形式,公開複製、使用、分發、傳送、展示原作品,及分發改作的作品,並允許製作少量印本供個人使用。
②科技標準:
包括所有附件、其授權聲明在內的完整作品,以標準電子檔案格式、適當的科技標準(例如:OAI),儲存在多個由知名單位(例如:學術機構、學會、政府機關)支援、設立、管理的線上典藏所,以確保其作品得以長期地開放近用、無限制地分發,並保障其互通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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